量學函〔2024〕26號
各有關單位:
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、民政部印發的《團體標準管理規定》及《中國計量測試學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》有關規定,經中國計量測試學會批準立項,由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、南京市計量監督檢測院 、深圳國技儀器有限公司、湖北省計量測試技術研究院、武漢銘為電子科技有限公司、青島明華電子儀器有限公司、青島嶗應海納光電環保集團有限公司、山東省計量科學研究院、青島市計量技術研究院、中國環境監測總站、北京市科安勞保新技術有限責任公司、武漢天虹儀表有限公司、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等單位牽頭起草的《大氣采樣器通信計量專用協議(技術要求)》團體標準現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的編制,為保證標準的科學性、嚴謹性和適用性,現面向社會廣泛公開征求意見。
請各有關單位及專家對上述標準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,于2025年1月23日前將《征求意見反饋表》反饋至以下聯系方式。
聯系人:王蕾
電 話:13811546657 010-64525150
電子郵箱:wlei@nim.ac.cn
附件:1.《大氣采樣器通信計量專用協議(技術要求)》征求意見稿
2.《大氣采樣器通信計量專用協議(技術要求)》編制說明
3.征求意見反饋表
中國計量測試學會
2024年12月23日
中國計量測試學會關于《大氣采樣器通信計量專用協議(技術要求)》團體標準征求意見的函.pdf
友情鏈接
? 2015-2023 中國計量測試學會 版權所有 ICP證:京ICP備14006989號-1